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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橡膠制品原材料的環保

  許多國家都頒布了環保法規,要橡膠求生產出來的橡膠制品不含超過限定值的有害物質,不使用禁用的有害物質,以避免危害人體健康。其中以歐盟最為嚴格,而中國則相對滯後。歐盟成立以來,發布了許多有關環保的條例、指令、決定、建議和意見,其中以指令為最多。其他國家也有一些環保法規,包括德國《有關有害物質的技術法規》TRGS、552、TRGS615、TRGS 905,日本《化學物質控制法》等。特別要強調的是,只有通過經濟合作發展組織認可的GLP實驗室的檢測報告,才能獲得歐盟的認可。 歐盟及其他國家環保法規對某些具有一定危險特性,特別是致癌性的物質實施了禁用和限用,主要有:重金屬(如鉛、鎘、汞、六價鉻、鎳、砷等),其主要來源於金屬氧化物、穩定劑、促進劑、著色劑及膠粘劑等等;溴類阻燃劑(如十溴二苯醚等);芳烴(來源於橡膠加工油、炭黑、橡膠煤焦油、瀝青、固液體古馬隆樹脂等);甲醛(來源於硫化促進劑、膠粘劑、塑料或樹脂的殘留物和降解物);還有石棉、氯乙烯、苯乙烯等。

  橡膠制品原材料中最常見的重金屬是鉛和鎘,也可能含有其他重金屬。原材料的型號、品級都會影響它們的含量。因此,在配方設計和生產中要特別注意原材料的質量和配合量。某一橡膠制品中重金屬的含量並不只來源於其中一兩種重點原材料,而是所有材料重金屬量的總和。有些原材料中雖然重金屬含量極微,但積少成多,亦要留意。按照歐盟的有關指令,多溴聯苯和多溴二苯醚屬於禁/限用之列。所謂“多溴”是指由“一溴”至“十溴”。其中十溴二苯醚是目前世界上使用廣泛而且效果好的阻燃劑。但由於近兩年越來越多的電子電氣設備生產商堅持要求電子電氣設備中的橡膠配件不能含有禁/限用的“一溴”至“十溴”二苯醚及一些鉛、汞、鎘、六價鉻等有害物質。因此,開發和應用無鹵、無溴阻燃劑是橡膠助劑廠和橡膠制品廠共同的迫切任務。 一些多環芳烴已被確定為致癌物。近幾年中國出口的電氣電子產品遭遇歐洲國家退貨,有些是與橡塑制品中多環芳烴超標有關。目前,我們對原材料中多環芳烴的來源尚不明確,不僅僅只是炭黑和加工油,可能還有許多采用多環芳烴超標的原材料,需要我們進一步去篩選、確定,然後改善這些原材料中有害物質的含量,達到環保型原材料的要求。

  廢舊橡膠的回收與處理

  橡膠制品的種類很多,其中橡膠輪胎占橡膠制品總量的多數。據估計,約70%的天然和合成橡膠消耗在生產各種車輛的輪胎上。輪胎是一種高性能的復合產品,在輪胎的胎體、胎面、胎面基部、內襯層、胎圈、白胎側等構件中使用了5種不同類型的烴類彈性體和若干種不同種類的炭黑補強劑。因此,廢舊輪胎被稱為“黑色污染”,其回收和處理技術是一項世界性研究課題,同時也是環境保護的難題。據統計,目前全世界每年有15億條輪胎報廢,其中北美大約4億條,西歐近2億條,日本1億條。 隨著中國汽車工業的高速發展,廢舊輪胎所帶來的環保壓力也越來越大。世界新胎和翻新胎比例平均水平為10:1,而中國僅為26:1。國外嚴重污染環境的再生膠生產企業早已淘汰,而中國再生膠仍是廢輪胎利用的主要深加工產品,不少企業還處於技術水平低、二次污染重的作坊式生產模式。隨著中國汽車擁有量的增加,廢舊橡膠和廢舊輪胎的產生量也逐年增加,如何利用廢舊橡膠制品和廢舊輪胎是搞好資源綜合利用的重要課題,也是合理利用資源、保護環境的重要措施。 處理和利用廢舊輪胎主要有兩個途徑:一是輪胎翻新;二是輪胎的綜合利用,包括生產膠粉、再生膠等。

  輪胎翻新

  翻新是利用廢舊輪胎的主要和最佳方式,即將已經磨損的、廢舊輪胎的外層除去,粘貼上膠料,再進行硫化,重新使用。目前翻新是發達國家處理廢舊輪胎的主要方式,目前世界翻新輪胎年產量約8000多萬條,為新胎產量的7%。在良好的使用、保養條件下,一條輪胎可以翻新多次,通過多次翻新,至少可使輪胎的總壽命延長1~2倍,而翻新一條廢舊輪胎所消耗的原材料只相當於制造一條同規格新輪胎的15%-30%,價格僅為新輪胎的20%-50%。汽車專家認為,翻新胎可以按照新胎同樣的合法速度行駛,在安全、性能和舒適程度上不亞於新胎。翻新廢舊輪胎不僅有利於環保,而且還有多項好處:一是節約資源,輪胎的翻新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固體廢料的處理問題,每翻新一條胎等於從垃圾堆賺回一條胎;二是降低成本,轎車使用翻新輪胎比新胎降低成本30%~-50%,載重貨車使用翻新輪胎比使用新胎降低成本60%。三是節省能源,據有關方面測算,生產一條新胎需耗用約7加侖石油,而翻新一條這樣的輪胎只耗用2加侖石油。

  中國與這些先進國家存在較大的差距,目前得到翻新的廢舊輪胎還不到10%。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多種多樣。一是輪胎翻新和利用價值沒有被管理者、生產者和消費者所了解,許多人認為翻新輪胎不如新胎安全、可靠,不接受翻新輪胎。二是中國還沒有一套相應的政策法規和管理辦法,特別是還未建立鼓勵廢舊輪胎回收、加工、再利用的激勵機制。三是中國廢舊輪胎銷售巿場不規範,沒有形成一個通暢的回收系統,舊輪胎資源不能充分利用,大部分只用生產再生膠或做鞋底用。四是政策扶持不足。發達國家對廢舊輪胎的回收翻修利用實行政府補貼政策。如果中國也能制訂相應的法規,將極大地促進輪胎翻新業在中國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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